第(2/3)页 不够富有的人,是配不上那样的奢侈品的。 不赞成这样的感情观的,建议弃文。 · 这个故事从头到尾都不符合主流网文的审美标准。 剧情到了这个地步我还是经常埋伏笔,虽然我也知道大部分读者只看感情线而看不到细节所暗示的意义。 这是很吃力不讨好的写法,因为读者会看不懂,而我写得也很艰辛。 可是现实就是这样的,不可能在一开始就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。 而足够聪明的人,却可以从这些细节提前推导出一些重大事件的到来,从而为自己规避风险,或是提前铺路。 这种推理非但需要极其敏锐的观察力和广泛的知识面,还需要孤注一掷的勇气。 那些心怀侥幸,大大咧咧没心没肺,没有付出什么却成为人生赢家的人,或许现实中也有,也是所有人都羡慕的……但他们终归不是我所欣赏的。 我从来都认为会推理的人最迷人,因为他们才是真正会创造奇迹的人。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做很多事,往往都是出于推理,出于算计谋略,而非感情。 我知道大家不喜欢看这种推理,所以推理内容已经被我压缩到了极限。 该有的铺垫我都埋下了,看得囫囵错过的我也没办法。 跳着看的,漏了伏笔来怪我写得前后矛盾的,建议弃文。 · 不知不觉这个故事都写了五十万字。 我本以为追到这里的读者都是理解主人公的。是我错了。 凌商和夜慕参,从某个角度讲都是失格错置的人。 他们不该有这样的命运,但是他们没得选择。 我没有直接写过这样的话。 因为我觉得写到这个地步,各位应该都看得懂。 之所以不直接写,“凌商是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人,他不相信夜慕参对他的感情是出自真心而非蛊惑,也放不下多年来对他刻骨的怨恨。他无时无刻不渴慕着夜慕参的真心,同时又难以自制地想要彻底毁灭他”这样的话,因为我每次写这种煽情的句子,自己都会感到十分难堪。 其实这么自我剖白我也觉得很难堪。 我总是觉得要对一个人产生感情是很难的事。 而相对的,本能的欲望通常不需要太多理由。 所以对我来说开车比写感情戏容易…… 我经常说我不擅长写感情戏。 说归说,我也一直在尝试克服这一点。 只是底子太差,我也懒得去针对性地专训,每次写感情戏还是不忍直视。 第(2/3)页